转发《关于清理省社科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到期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kyc发布时间:2025-02-24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关于清理省社科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到期项目的通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

2.2021年立项的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重大项目、攻关项目和社科普及项目。

二、清理期限

上述立项课题结项材料提交期限为2025613日。

三、清理办法

1.项目负责人须在期限内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或经审核未达到结项条件的项目,予以撤项,不再受理课题结项申请。

2.未结项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创新发展研究课题。

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517,汇总后统一寄送至省社科联普教咨询(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1973904285@qq.com.

联系人:刘艳玲,0552-3177259;

附件:关于清理省社科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到期项目的通知

 

关于清理省社科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到期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