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2023年度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10-25     浏览次数: 670

蚌埠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291日至2023831日,校学术委员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国家战略和学校规划,按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蚌埠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积极开展审议、评定等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融合创新的学术氛围。现对学校202291日至2023831日,校学术委员会关于科研工作、学科建设、服务社会能力及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1.  科研工作

202291日以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原始创新能力逐步提高,成果转化和服务社会能力显著提升。学校科研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学科建设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相关要求,以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持续提升学校整体科研水平,较大地增强科研人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组织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会2次,组织专家辅导2次,获批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组织动员省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重点研发项目、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省报动员会各2次;组织2023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动员会1次,评议推荐立项2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28项省级重大重点项目;评议立项校级34项。

2. 学科建设

根据《蚌埠学院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 (院科字〔202013)等文件精神,经过各学科申报、学院初评推荐、专家评审、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审议, 同意推荐电子信息省级高峰培育学科申报,并获批立项。积极推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及学科建设,组织申报省硕士点重点立项建设单位。

3. 学术委员会学术事务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学校科研评价体系建设中,坚持正确导向,打破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坚持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尊重学科差异,强化基层学术组织在学术评价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学术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通过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就学校科研项目申报、学科建设、科研评价与奖励、学术规范等学术事务进行审议、讨论。指导并协调学术分委员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价、学术咨询、学术决策上的积极作用,有效推动了学校改革与发展。

4. 学风建设工作

为规范学术行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维护学术尊严,促进我校学术研究与学风建设的健康发展。协助做好学风建设相关工作,继续组织学习《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读本》,并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皖科政秘〔2023192号)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学院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科学技术部 第19号)、《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皖科监〔20213号)等文件精神,对2018 1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其他作者)逐篇对照自查,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加大学术不端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加强科研人员学术诚信意识。根据《蚌埠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要求,按程序开展学术规范方面调查工作。

5. 结语

202291-2023831日,学校发挥学术委员会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推进学科发展,提升学术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校学术委员会将继续尊重学术自由,发扬学术民主,弘扬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在学校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完善学术管理运行机制,在学科建设、科研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