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1AT09030304041
二、项目名称:2021年蚌埠学院第一田径场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鸿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桥口村村南200米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零伍佰捌拾捌元整(¥1580588.00元)
名称 | 2021年蚌埠学院第一田径场建设项目 |
施工范围 | 足球场地人造草坪、塑胶赛道、主席台及观众看台防水及面层装饰等 |
施工工期 | 62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邓守娟 |
执业证书信息 | 鲁21108080109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超、袁梅、谷东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金额:984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6室,联系电话:0551-63735914。
2、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学院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蚌埠学院
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路1866号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0552-3171158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6室
联系人:张工、陈工
联系电话:0551-63735914
电子邮件:23351320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