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蚌埠学院开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培训和推演
发布时间: 2020-02-19 浏览次数: 912

218日,蚌埠学院举行视频会议,就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推演。学校全体正处级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史毓新主持。

 

会议首先解读了《蚌埠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在学校疫情防疫工作方案和开学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旨在科学有效地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学校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预案》包括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处置三大部分,对工作目标、编制依据、工作原则;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防控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疫情监测、应急措施、工作制度、善后处置等均进行了详细地规定。

 

根据《预案》,一旦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立即报告防控办公室,将由学校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向省教育厅和蚌埠市政府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集中隔离观察(留验)点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校医院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经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可采取停课等措施;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学校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各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念。《预案》还明确了实施积极心理健康干预的具体举措。

 

会议指导全体人员推演了整个应急预案。

 

会议最后强调,要通过多次推演的方式,尽快熟悉应急预案。各专项工作组要制定子预案下发实施。另外,要制定好线上开学方案和线上教师教学方案,关注线上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成长与发展导师在学业指导、思想教育、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作用;要摸清学生所在地区和健康状况,并建立台账,为开展学生返校工作奠定基础;要提前研究工作人员复工的具体流程和方式方法以及到校办公的时机、人员;要对2020年工作进行认真谋划,能够开展的工作应尽早推动。

 

会议还学习了《蚌埠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方案》。(撰稿:黄灿)


 

 

 

   栏目名称:

首页  信息公开目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