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研处是对学校科研工作实施规划、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和学校总体发展战略,负责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与科研工作相关的政策制度;
(2)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等管理工作。
(3)负责由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设立的科研项目的立项、结项等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5)组织科研项目(成果)的验收、推广转化以及科技奖励申报工作。
(6)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的登记与管理。
(7)负责学校科研工作考核、科研成果统计、科研绩效统计及科研成果奖励发放等工作。
(8)配合校学术委员会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学术讲座、学术交流活动。
(9)协助校学术委员会做好学校的学术道德建设与监管,根据校学术委员会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术不端问题的调查工作。
(10)负责学校科协和社科联日常工作。
(11)负责学校年度科技、社科统计上报工作。
(12)做好科研档案的归档和科技保密工作。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服务地方办公室是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行业协会进行政产学研合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政产学研合作活动。
(2)收集、发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
(3)组织教师参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相关政产学研活动。
(4)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的签订、审核工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学科建设办公室是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创建工作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依据上级部门方针、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学科建设相关管理制度。
(2)组织协调各级各类重点学科(包括一流学科、高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等)的遴选、申报与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与建设。
(4)制定并实施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与其他高校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并开展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