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第九届本科教学督导员两年聘期已满,根据《蚌埠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院字[2018]7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届本科教学督导员换届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办法
学校本科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坚持“专兼结合”的原则,每个学院(部)推荐符合要求的2-3名退休或在职教师,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选聘工作,加强宣传动员,严格按照选聘条件推荐人选。于5月31日前将填写好的《蚌埠学院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表》《第十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人选名单》(纸质+电子),加盖单位公章交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学校将组织开展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的选聘工作,初步确定新一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人选,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二、选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岁,精力充沛,身体健康(患有慢性疾病的不予考虑),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督导工作。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工作责任心强,治学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甘于奉献,威望高,未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
3.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较高的教学管理水平;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任职时间3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及信息技术利用能力。
4.熟悉本科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程序,能准确把握学校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选聘:具有教授职称;长期从事教学管理工作,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荣誉称号,或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在教学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竞赛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或突出业绩。
三、聘期
2024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四、工作职责
1.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对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
2.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
3.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考试巡视及督查;
4.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实验、实习(实训)教学专项检查;
5.参加师生座谈会;
6.开展教学质量保障与提升调研,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收集有关影响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学校主管部门和有关校领导;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任务。
8.校本科教学督导组组长、副组长还应对各学院(部)督导小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五、教学督导员的待遇
学校对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业绩考核合格后,给予专职校级教学督导员2000元/月的工作津贴,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担任正、副组长的每月另加200元,兼职校级教学本科督导员以120课时/年计算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附件:1.蚌埠学院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2.第十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人选名单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