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实施、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9周—21周(6月19日—7月6日)
二、检查形式
检查采取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对听课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总结,以及各类相关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
2.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是否形成问题清单;是否根据问题清单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是否明确整改完成时间。
3.期末试卷的命题与审批、试卷评阅、试卷分析等各个
环节的水平和质量;全面管理和跟踪检查本单位所属课程过程性考核落实和成绩登录等完成情况。
4.本学期教师开展课程教学线上教学学时所占课程总学时的比例,超出40%的教师人数统计汇总。
5.暑期工程创新实训教学活动准备、安排情况。
6.下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
7.学院对校教学督导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对照本次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总结学期教学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拿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于2023年7月9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蚌埠学院期末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交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行政楼212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5702213@QQ.com。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