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落地落实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总体方案》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学校教育评价改革,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教育部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重新构建科学评价教师、评价学生的评价体系,强调评价教师要突出师德导向、教学
科研并重,科研评价要聚焦成果贡献,教学评价要聚焦教学效果;学生评价要突出学生全面发展导向,德育、体育、美育和劳育评价指标要可量化、好操作、能落地;切实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有效性,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教职工要跟进学,学生要主动学。在认真自学的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中心组、党政联席会议、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指示和《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做到深读精读、学
深悟透。教职工要跟进学,要依托教职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教职工学习会等抓手,通过讲党课、辅导报告、专题学习等形式,迅速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及时领会教育评价改革精神,为抓好工作落实打好基础。学生要主动学,辅导员要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利用主题班会、学生宣讲骨干辅导报告等形式,让学生知晓教育评价改革的目的、背景和意义。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宣传部 、学生处、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二)抓好学生宣讲骨干培训。培训学生宣讲骨干,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专题培训辅导,确保宣讲骨干要把握准、理解透文件精神,在全体学生中开展《总体方案》学习活动,确保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
(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 完成时间:5月10日前)
(三)做好问题梳理。要坚持系统性思维和前瞻性思维,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对标对表《总体方案》要求,细致梳理本部门各项制度办法等与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地方,对涉及部门业务范畴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一次全面对照清理。特别要瞄准关键问题、聚焦难点问题,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体专项工作研讨,加强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外接先进的思考研究和讨论,有针对性的明确哪些是可以马上改的问题,哪些是需要重点突破的难点问题,并形成问题台账。严格按照画好的时间表、路线图,边学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实行销号管理,能够当下解决的,按期解决到位, 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稳步推进改革不断深化。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四)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聚焦评价改革的各个方面,由领导工作小组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有针对性的组织召开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座谈会,通过教育评价改革意见箱、电子邮箱、电话等多种渠道,听取广大师生对评价改革的意见建议,加强对教育评价改革的监督,切实了解师生诉求,开展研判分析和政策研究,把问题查找准、剖析透、检视到位,为改革提供精准靶向。各党总支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汇总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五)构建以突出师德为导向的教师评价体系。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教学科研并重、教书育人并举的多主体多元评价方法。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建立师德师风评价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实行教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师德师风前置,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突出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评价要聚焦育人效果,重视学生评价,引入社会评价。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坚持把教育教学工作实绩量化为硬指标,在教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提高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权重。改进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坚持分类评价,推向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探索特长评价,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的,在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责任部门:人事处、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完成时间:5月20日前)
(六)构建以突出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学生评价体系。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体育部 完成时间:5月20日前)
(七)优化以突出工作实绩为导向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绩效工资分配要突出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教师倾斜。要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完成时间:5月20日前)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党委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全校上下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总体方案》学懂弄通做实,把思想全面统一到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学校深化改革、推进一流大学建设的主线任务上来,让认识紧跟时代、教育、学校的发展与要求,在评价改革的实践中,努力实现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深化新时代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国龙、丁明同志任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学生处、财务处、科研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起责任、靠前指挥,做到亲自抓、带头干,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 加强统筹指导,做好督促协调,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注重工作融合。各部门、各学院要把推进评价改革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制“十四五” 发展规划与本部门流程优化、机制完善、制度修订等日常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充分发挥评价改革的引领作用,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稳步实施、确保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决破除制约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力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