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9年7月1日至7月9日进行(具体见考试安排表)。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以良好的考风促进学风建设。现将本次考试巡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考安排
巡考采取学校领导率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与教学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考安排表见附件1、附件2。
二、巡考内容
校领导率队全面检查考试保障、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等。
教学督导组由学校教学督导员、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员、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教学督导采用以不间断巡查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监考教师履职尽责、遵守纪律以及考场设施运行情况等。
三、巡考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部门组织监考、巡考人员认真学习《蚌埠学院课程考试(考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字[2017]155号)有关监考、巡考工作要求。
(二)各巡考小组需如实记录巡考情况。巡考结束后将相关记录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三)对巡考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成责任人所在单位(部门)核查,构成教学事故的,移交至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处理。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领导巡考安排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学督导巡考安排表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