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了解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2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8周—20周(6月24日—7月12日)。
二、检查形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文件档案自查。包括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教案、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毕业设计(论文)、试卷、实验报告、实验日志、教学日常检查记录、教研室工作计划、活动记录、总结等材料。
(二)常规工作自查。教师教学任务(课堂教学、实验、课程设计、实习、实训)完成情况,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督导工作情况,学院领导听课完成情况,实验(实训)室管理、运行和使用等情况,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情况,暑假小学期制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材征订情况,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等内容。
(三)重点专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试卷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试卷及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档案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校评建办字〔2019〕9号)文件精神执行。学业导师指导情况专项检查。请各教学单位对照《蚌埠学院大学生成长与发展导师制实施办法》中有关学业导师工作量化标准开展自查,学校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查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应于2019年7月18日前将本单位期末教学检查总结报送至行政楼108室,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365702213@QQ.com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