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字[2019]6号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蚌埠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实施方案(试行)》(院字[2015]148号)和《蚌埠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院字[2017]153号)文件精神,了解各教学单位具体执行情况,规范学分认定的程序,严格学籍过程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届本科生社会责任教育学分、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9届本科生
二、抽查时间
5月29日(各学院具体抽查时间见附件1)
三、检查形式
学校组织校级督导分组抽查
四、检查内容
1.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是否成立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评定小组;是否制定相应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评定与管理细则;是否按班级妥善保管各项材料,包括(学生申报表及所附证明材料、年度登记表、毕业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分成绩汇总表等);是否有审核结果的公示材料。
2.创新创业学分:是否成立创新创业学分评定小组;是否制定创新创业学分评定与管理细则;学生专门的创新创业学分档案袋里是否有《蚌埠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蚌埠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分学期统计表》、《蚌埠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提供2019届学生班级花名册。
2.以班级为单位,备查学生的学分档案袋按学号顺序排列。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生社会责任学分、创新创业学分的申报、审核、认定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学生申报学分的支撑材料认真审核,确保材料完整详实、学分获得过程环节透明公开。
附件1:校级教学督导组检查时间安排表
附件2:2019届本科生社会责任培养教育学分认定情况抽查表
附件3:2019届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情况抽查表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