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并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学校教学整体情况,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管理,保证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9-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9-11周(4月23日-5月10日)
二、检查形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教学单位自查内容
(一)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情况。各教学单位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学院课程考试(考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院字[2017]155号)有关要求,检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本科考试课程期末试卷的命题、评阅、整理归档等方面的情况。
(二)教学文件档案。检查教师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案的规范和执行情况、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质量的情况。
(三)实践教学。检查实验、实习(实训)等计划落实和开展情况、实验课准备、实验报告评阅、实验室工作日志等过程管理材料完备规范情况。
(四)教研室工作。检查教研室工作的计划,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示范(公开)课观摩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
(五)2019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组织、实施,中期检查组织情况等,确保本科毕业论文各环节按规定有序开展。
四、教学单位专项互查内容
(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性检查。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重点检查: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选题、审题情况,抽查开题报告及答辩情况,抽查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二)教研室活动的开展情况。各教学单位根据《蚌埠学院教研活动管理办法》(院字[2008]95号)文件要求,检查开展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和记录归档情况,专题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学示范(公开)课观摩研讨活动情况。检查重点主要有:检查活动的内容是否翔实具体;活动的组织方式是否灵活多样;活动组织是否有计划有准备;活动目的是否明确、有针对性。
五、材料提交
教学单位应于5月16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期中教学工作自查总结与互查总结纸质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科邓意老师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365702213@qq.com)。
六、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和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单位自查、专项互查务必客观、真实。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撰写本单位的期中教学自查和专项互查总结,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附件:教学单位专项互查安排表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