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学校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以及其它有关财经法规,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将学校各项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3. 加强经济核算,努力节约支出,如实反映学校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4.依法组织收入,多渠道筹措事业资金,增强学校办学的经济实力。
5. 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监督,保证学校资金安全,对二级财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接受审计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6. 负责学校各种票据管理;负责学校各项收费的立项、报批和管理工作,按时做好物价申报和年审工作;负责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和各种税款缴纳工作。
7.参与学校基建、维修、采购等项目的招议标和学校有关经济决策及合同、协议的论证工作。
8.配合资产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对学校资产进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9.加强财务公开,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财务工作和年度预算、决算情况。
10.负责财会资料的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