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报送校友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者:校友联谊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友工作有序、可持续发展,构建起各学院校友与母校良好的沟通渠道和交流平台,为母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等方面提供支持与帮助,决定在各二级学院推荐一名校友工作联络员。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每学院选聘1名校友工作联络员,联络员必须是本学院教师,可以是辅导员、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课教师,也可以是其他行政人员。

二、推荐流程

各学院推荐-校友联谊办公室审核-学工部审定并备案。

三、岗位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同蚌埠学院校友工作的使命和价值观,愿意投身于公益事业,愿意长期从事公益事业;

2.具有较好计算机应用和操作能力,熟练掌握Office系统、相关办公网络系统、基础统计软件等;

3.热爱校友工作,工作细致高效,学习能力强,善于交流沟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四、岗位职责

1.负责本学院校友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各项校友数据的收集、报送,以及蚌埠学院校友管理系统后台数据审核工作;

2.负责本学院校友网站维护、更新以及向学校校友联谊办公室网站推送新闻工作;

3.负责本学院以及学校的校友活动组织和开展工作;

4.负责校友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工作;

5.负责校友品牌活动的设立与开展工作;

6.参与捐赠项目管理工作;

7.其他相关工作。

五、报送要求

1.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校友联谊办公室;

2.各学院请于1月26日前将校友工作联络员推荐表(盖章签字版)报送至行政楼213校友联谊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779845618@qq.com。

 

附件:蚌埠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员推荐表

 

 

 

                                   学工部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