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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本学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10

各系:

季节转换和学期初是学生心理问题多发时期,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心理危机预警工作,防患于未然,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蚌埠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工作的目的意义

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能够帮助我们有效的发现和识别学生中的高危人群,做好预防性排查和早期干预,从根本上防止心理危机的形成和爆发,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防患于未然。各系应当充分认识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覆盖全校学生,切实做好本系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重点排查对象

学生心理危机存在一定的隐蔽性,特别是近期遇到情感变化、家庭变故、延长学籍、补考、考研、就业问题的学生,容易出现心理危机问题。通过长期了解和有针对性谈话等途径是能够获得相关信息的,因此各系辅导员在全面排查的同时,要着重做好以下几类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1、可能因存在心理问题而未能正常返校的学生;

2、严重适应不良的新生;

3、开学初多门补考或面临延长学籍可能导致心理异常的学生;

4、就业困难、考研失利等可能导致心理异常的毕业生;

5、有心理疾病或严重身体疾病可能导致心理异常的学生;

6、因失恋、家庭重大变故等应激障碍可能导致心理异常的学生;

7、网络成瘾的学生;

8、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学生;

9、因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心理异常的学生。

三、排查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危机排查。各系于11月底前开展本院系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应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充分关注,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境期。对精神疾病康复期学生要责成其家长给予监护并监督其按时服药,相关的老师和同学要给予其更多关心和照顾,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上报信息。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院系应认真填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记录表》(见附件),并及时将其纸制版盖章交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同时电子版发至619892128@qq.com。

(三)日常管理。根据排查结果,各系应对本系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的关注工作。对出现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教育疏导;对于危机症状表现不突出、危机程度不高的学生,应建议其到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接受心理咨询;对危机症状表现明显的学生,须通过相应程序,将其转介到专业治疗机构接受治疗,并配合心理辅导,跟踪治疗效果;对危机程度很高的学生,应与其家长联系,建议送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给予评估和治疗。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工作具体程序参照《蚌埠学院学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方案》。

(四)个体约谈。对于排查出来的高危学生,中心将进行一对一的咨询。请各系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工作,动员其主动或者陪同这些学生来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接受心理咨询。

附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记录表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