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行)(教思政厅(2011)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4〕25号)、《蚌埠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试行)》(院字(2011)76号)有关精神,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经研究在全院范围开展第九届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积极心态 健康心理 幸福人生”
二、时间
2015年5月
三、内容
详见“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一览表”
四、承办单位
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团委、各系、大学生心理协会
五、具体要求
1、请各系及相关部门围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开展活动并积极组织师生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2、各系应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按去年标准给各系划拨经费。
3、各系于6月22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行政楼203室),并办理相关活动经费事宜。
附件: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一览表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