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4〕25号)和《蚌埠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试行)》精神,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有利于同学们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校园氛围。根据学工部本学期工作安排,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九届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
一、各系结合本系学生特点拟定主题,开展具有本系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二、各系于4月17日前报送本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案(活动时间集中在五月份)至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方案发送至邮箱619892128@qq.com)。
三、根据各系所报方案,学工部将核报部分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用于补充系部活动经费。
四、望各系精心筹划、认真组织,确保第九届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的顺利开展。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