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游戏账号转卖变现后,能否因心生悔意而擅自“找回”?答案是否定的。
近日,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明确指出:虚拟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将已售出的游戏账号“恶意找回”,绝非钻规则漏洞的投机行为,而是涉嫌触犯刑法的刑事犯罪行为。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玩家方某通过某正规网络交易平台,将其精心培育的《地下城与勇士》(DNF)游戏账号以3500元价格转让给玩家纪某。交易全程遵循平台规则,账号完成合法过户,双方钱货两清。然而半年后,方某重新燃起对该游戏的兴趣,对已售出的账号产生了非法占有的念头。他利用留存的原始注册信息,向游戏平台申诉并成功重置密码,随即修改登录权限,将账号重新占为己有,导致纪某无法正常使用,合法财产权益受到侵害。
“我一开始根本没意识到事情这么严重,平台中介联系我协商时,我还选择了回避,现在知道自己犯了错,非常后悔。”面对检察机关的讯问,方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并表达了悔意。
案件审理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方某在明知账号已通过合法途径转让给他人的情况下,仍通过申诉手段私自取回并占有的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
承办检察官指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游戏账号、虚拟货币、网络店铺等虚拟财产已与公民的财产权益紧密关联,其法律属性受到明确认可。通过合法中介完成的虚拟财产交易受法律保护,账号权属自交易完成时即告转移。“恶意找回”行为本质上是对契约精神的践踏,是对他人财产权的非法侵害,一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虚拟财产并非“法外之地”,必须牢固树立“账号售出,权属即转移”的法律意识,自觉尊重交易契约的法律效力。无论是游戏账号、社交账号还是其他虚拟资产,一旦通过合法途径转让,原权利人不得再以任何非法手段擅自取回。切勿因一时贪念心存侥幸,否则不仅要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来源:湖北法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