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身份证是一个既年轻又古老的事物。说其年轻,是因为直到民国时期,身份证制度才在中国正式建立;新中国成立后这一制度直到1984年立法确立。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面前,身份证年轻得像个孩子。
中国古代并没有身份证,但的确有两样与身份证相似的证件材料,那就是符牌与传信。相较而言,符牌侧重于表明身份,传信侧重于准入通行。从功能层面看,似乎可以得出“符牌+传信=身份证”的等式,但从内涵及渊源来看,符牌、传信与身份证只是形式相近,本质却大不相同。
先说符牌。符牌最早是兵权及君权的象征。史书中最为古老的符牌当数《史记·五帝本纪》所记载的轩辕氏“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一句,这里的符其实就是兵符。当然,五帝时期的历史并非信史,相比之下《周礼》的记载更为清晰,也更具说服力:“珍圭,以征守,以恤凶荒。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珍圭与牙璋都是符牌的一种。珍圭代表的是君权,牙璋代表的是兵权,其内涵都是某种权力的物化与延伸。
随着岁月的流逝,符牌渐渐与官员的身份有了交集。唐朝时,朝廷为了“明贵贱,应召命”,根据官员不同的品级发放金、银、铜制的鱼符,其中五品以上的官员还佩有专门的鱼袋。鱼符分左右,左符放在内廷,右符由持有人随身携带,需要时“两相堪合”,便能确定持有人的身份。宋朝时鱼符被废除,但鱼袋保留了下来,文豪苏东坡便曾被赐予银色鱼袋,代表着他朝廷命官的尊贵身份。
到了明清时期,这种符牌渐渐褪去了唐宋时期的古韵,最终演变成牙牌与腰牌。明朝牙牌上除了朝臣的姓名和官职,有时还会刻上使用范围与禁令;清朝腰牌就更为完备了,还加上了编号、年龄、相貌特征、发牌年代等,在形制上和后世的身份证已经大同小异。
即便如此,牙牌与腰牌也不宜被视为中国古代的身份证。这些符牌所证明的并不是某一个体的身份,而是某一阶层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牙牌、腰牌与朝臣的补服一样,首先代表了官员的等级地位,而防伪功能只是基于这种等级地位的自然延伸。手握符牌的人,不是“有身份证的人”,而是“有身份的人”。
再说传信。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古代中国的人口流动并不算频繁,但终究不可避免。为了保证这种流动的正常进行,传信便应运而生。
这里的传信不是“鸿雁传书”的意思,而是古代过关津、宿驿站、乘驿站车马的凭证。与符牌不同,传信一般是普通吏民所使用的一次性证明,上面所记载的信息更多,通常会注明详细的申请和签发过程。《韩非子·说林上》中讲述道:“田成子去齐,走而之燕,鸱夷子皮负传而从。”这里的传即是传信,有些像是身份证、介绍信、预付卡的混合体,而且其防伪方式与符牌一样,都是“两相堪合”。
除了上述传信,还有棨(qǐ)这一相对特殊的传信形式。棨除了具有通行功效,还是地位的象征,只有皇亲国戚和高级官员才可以使用,故而比起普通传信来说更注重仪式感。棨分为信与戟。棨信是丝质的信件,可以悬挂起来作为徽帜;桨戟为木质,官吏出行时可作为仪仗,这自然也是一般百姓所无福消受的了。
以上五花八门的传信,是不是能看作身份证的滥觞呢?当然不能。传信所针对的重点是“出入”这一事件而非使用者本人,如果没有人口流动,传信便没有了存在的必要,这与身份证的人身属性有着本质区别。
为什么古代中国诞生了符牌、传信这种类似于身份证的证件,却没有孕育出身份证制度呢?这个问题,倒是可以在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历程中找到答案。
在古代君主眼中,人口只是活动的“财产”,统治者并不希望这一“财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而希望其和土地一样便于计算、管理和利用。在这种视角下,户籍制度只是朝廷管控人口的工具,而与公民权利毫无关系。秦朝自商鞅变法后户籍制度越加严格,每个人的户籍信息中甚至附有由画师所画的“照身贴”。人口迁移时不办理“更籍”手续即为“阑亡”,而“捕阑亡者”有赏——这之间的故事,倒与大航海时代美洲赏金猎人与逃亡奴隶之间的关系颇有几分相似。
宣统元年(1909年),清朝颁布了《大清国籍条例》;后又以“宪政之进行无不以户籍为根据”为由,“参考东西各国之良规”制定了《户籍法》。当时的中国已经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洋人的地位高于华人,一些中国商人为了免受官府勒索欺压,纷纷加入外籍以寻求庇护。这部《户籍法》背后,实在是满载着一个没落王朝的血与泪。
清朝旋即灭亡,这部《户籍法》也未来得及实施,但它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不容忽视:在此之前,中国历朝的户籍制度都只是朝廷管控人口的工具;在此之后,户籍制度渐渐成为公民权的象征,终于在民国时期孕育出了真正意义上的身份证制度。当然,民国历史几乎就是一部战争史,其户籍制度与身份证制度也不免被打上明显的战时烙印。
任何制度的建立都非朝夕之功。身份证虽然轻巧,但它却承载着中国几千年的户籍发展史,以及东西文化碰撞时那一段斑驳破碎的历史。
(来源:法治日报;文章节选自江隐龙《法律博物馆:文物中的法律故事(中华馆)》,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