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廉洁教育案例(一) | 永葆廉洁心,走好职场路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4-24浏览次数:226

又是一年毕业季。习近平总书记常说: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一定要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对准备入职的毕业生而言,要树立拒腐防变的思维,提高杜绝诱惑的定力,远离违法犯罪的深渊;对教师而言,要做好言传身教、监督引导和纠偏纠错,护航广大青年才俊健康成长。愿我们献给毕业生的廉洁教育课,能带给大家有益的思考和借鉴,使同学们在今后的漫漫青春之旅中,始终保持阳光与磊落。


廉洁,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伟大的诗人屈原的《楚辞·招魂》中:“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尔未沫。”

廉是清廉,就是不贪取不应得的钱财;洁是洁白,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清楚一点的说,廉洁就是说我们做人要有清清白白的行为,光明磊落的态度。

1.80后名校硕士毕业生入职国企仅一年就受贿6万元被公诉

十年寒窗苦读硕士毕业后进入中石化下属公司工作,80后的王某前途本该一片大好,却因婚外情和贪欲,入职仅一年就接受他人贿赂,让自己身陷囹圄。记者11日获悉,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日前对中石化下属公司采买员王某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据检方介绍,王某1986年出生在西北农村的一个贫困教师家庭。2011年王某从西安某名牌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中石化在北京的一家二级公司采购部工作,担任采买员。2012年春节,王某与相处多年的大学同学侯某登记结婚,由于侯某留在西北工作,两人不得不两地分居。王某到京工作后隐瞒已婚事实对外称自己未谈过恋爱,不久就和他同年入职的胡某发生感情并同居,这样的“双巢”生活也让王某在经济上捉襟见肘。

2012年,入职仅一年的王某为了继续维持“双巢”生活,利用担任采购部采买员的便利,在负责某炼油项目招投标及采购过程中,向上海一家业务公司的钱某透露中标信息,承诺在该项目及后续项目中为对方提供帮助,使钱某公司进入石化系统采购网站从而具备采购商资格,非法收受钱某好处费6万元。王某则继续往返于北京、老家两地维持“双巢”生活。

2013年初,王某的“双巢”生活也开始面临危机,与王某同居一年的胡某此时向王某提出结婚的要求,王某吞吞吐吐的表现让胡某怀疑是否出现了“第三者”,后来胡某给王某手机中的经常联系人侯某打去了电话,最终王某的婚外情败露,侯某与王某协议离婚,胡某也与王某一吹两散。与此同时,王某的受贿行为也被他人举报,朝阳区检察院根据举报线索决定对王某立案调查。

2013103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对王某依法批准逮捕。检方认为,王某利用其担任国企采购部采买员的职务便利,在其负责的招投标及采购过程中非法收受供货商给予的好处费,为对方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受贿罪。目前检方已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谈及此案,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金鸿浩惋惜地说,像王某这样通过自身努力进入央企工作的高学历毕业生,本该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但由于现实利益的诱惑,王某的价值观发生动摇,没有正确使用手中的职权,最终铤而走险违法乱纪,不仅葬送了自己光明的前途,还给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金鸿浩表示,这起案件也表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需重视和强化新入职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新员工职业生涯的第一课,无论对单位还是职工本人都是最好的“保护”。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