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同行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9     浏览次数: 177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启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同行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时间

2024年5月6日-5月11日

二、 评价范围

(一)同行评教范围

1.评教主体:全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2.评教对象: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研室同行教师。

(二)教师评学范围

1.评学主体:全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2.评学对象:教师当学期所教授的本科自然班(行政班)。

三、评价内容

(一)同行评教内容

主要包含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及评价、教学效果、教学特色等。

(二)教师评学内容

1.学生学习基础:包括知识基础和方法基础。

2.学生学习纪律:包括迟到、旷课和课堂纪律情况。

3.学生学习过程:包括学习兴趣、师生交流、自主学习和学习性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4.学生学习效果:包括知识、技术的掌握和应用程度。

5.学生学习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存在的障碍。

四、评价流程

1.首先进入“KINGSOFT高校智慧校园教学管理服务平台”http://222.207.13.101/bbxyjw/cas/login.action,在账号登录界面,正确填写本人用户名和密码。

2.进入“主控界面”,再点击“教师应用”中的“教学评价”,依次选择“提交教学评价表”“提交教师评学评价表”,系统将显示出教师本学期需要进行评价课程或班级的列表。

3.点击课程后面的“未评价”,即进入网上同行评教和教师评学界面。然后对照每项指标进行打分,评学页面教师要针对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给出评语和建议,全部指标评价结束后,点击“提交”。

五、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同行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合理安排,认真组织本部门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此两项工作。

2.各任课教师应实事求是地对授课班级进行评价;同行评教尽量公平、公正、客观、合理。没有按规定完成同行评教任务的教师,教务系统将默认同行评教分数为“0”分。

3.按照自然班级(行政班级)提交教师评学评价表,对非自然班级授课的课程(如公选课、体育课等)暂不开展评学活动。

4.评价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教学评价科袁老师,电话:3176151。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