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外 实习教学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1     浏览次数: 1955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外实习教学工作,加强对校外教学实习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实习基地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蚌埠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院教字〔201922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1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2021511-20日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外实习教学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实习基本文件是否齐全。《实习计划表》、《实习教学实施计划简表》、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等。

2.校外实习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和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校外实习是否严格按照学校和上级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进行;在组织实习前,是否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和安全教育,全面掌握学生实习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外出实习是否向学校防控办报备并同意后实施。

3.实习组织实施是否科学,过程管理是否到位。实习内容是否与专业结合紧密;是否指派专人全面负责校外实习的组织安排、检查联系等工作;是否加强了实习的过程管理,分管领导是否对实习学生开展了巡视、检查、指导;是否有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疫情的工作预案。

4.实习指导是否有效。指导教师是否在学生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开展了有效指导,指导记录是否齐全,指导过程是否完整。

5.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实习教学管理过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包括:《实习计划表》、《实习教学计划实施简表》、《实习报告》、《实习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实习工作总结等。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查阅教学实习基本文件。

2.实习单位走访。

3.电话抽查。通过电话抽查实习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校外实习工作,保证校外实习各环节按照要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非规定实习时间学生必须在校的规定。

2.各教学单位要对全部校外实习学生开展摸排,认真填写《蚌埠学院校外实习情况统计表》,并于510前将纸质稿(盖公章)和电子稿报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邓意老师处。电子邮箱:365702213@qq.com

附件:蚌埠学院校外实习情况统计表

蚌埠学院校外实习情况统计表.xlsx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