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26     浏览次数: 163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及时发现并解决开学以来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9-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11周(112-1116日)

二、检查形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自查内容

   ()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情况。各教学单位要对照课程大纲,认真检查教学计划变动情况、各类课程执行情况,自查、抽查教师教学材料(教学日志、课程大纲、教案、批改作业等),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等情况。

(二)实践教学。检查实验、实习(实训)等计划及落实情况、实验课准备、实验报告评阅、实验室工作日志等过程管理材料完备规范情况。

() 检查听课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四)试卷及考试情况检查。上学期线上考试实施情况、试卷审核制度落实、试卷评阅、平时成绩记载、试卷分析及使用、试卷归档管理等。

(五)是否构建本院(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否制定实施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相关制度、是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效落实。

(六)系统查找在教育教学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差距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制度措施,规范教育教学管理。

四、专项检查内容

(一)教研活动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教研室工作计划、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题研讨等活动情况;

(二)实习实训工作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实习过程的规范性、实习与专业结合的紧密度,实习指导的有效性,实习文件档案的完整性;

(三)教学督导小组督导工作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教学单位上学期督导工作完成情况、本学期工作要点、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对于各教学单位专项检查的项目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校级教学督导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五、自查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体现教学单位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

  (二)自查工作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推进各项教学工作,要切实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形成教学质量监控的闭环运行模式。

(三)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梳理与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包括期中教学总体运行情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整改思路措施等方面)(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各一份),于1119日前交至行政楼303室邓意老师处。(邮箱:365702213@qq.com)  

附件1蚌埠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学院用).doc

附件2专项教学检查时间安排表.xlsx

二○二〇年十月二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