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健全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校将进一步推进本学期课堂教学听课工作,根据《蚌埠学院领导听课制度》文件要求,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听课时间
2020年9月7日-2020年12月31日
二、主要听课人员范围
校领导、教务处领导、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领导、各教学单位领导。
三、听课次数要求
1.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 其中思政课不少于1次。
2.学院(部)领导及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听课8次。
3.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6次。
四、工作要求
1.听课可自行安排时间,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听课时无需事先通知教师。
2.所有听课人员应在收集和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意见的基础上,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填写《蚌埠学院听课记录表》和《教学质量评价表》,表单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主页——资料下载中下载。
五、听课信息反馈与处理
1.听课(巡查)人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任课教师和学生了解教学情况,分析和研究教学状况,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及时向相关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
2.各教学单位每学期末应对本单位的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综合运用到提高教学质量的各项措施中。
六、材料报送
1.教学单位领导、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管理人员的《蚌埠学院听课记录表》和《教学质量评价表》由本单位保存归档,以备检查。
2.纸质版《学院(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听课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由听课领导所属单位在第17周统计汇总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邓意老师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365702213@ qq.com,学期末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将对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
附件1:《学院(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统计表》
附件2:《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听课信息统计表》
附件1学院(部)中层听课制度执行情况统计表(新制定模板).xls
附件2职能部门领导干部19201学期听课信息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