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严肃考风考纪,推动以结果为导向的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规范和保障疫情间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巡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考安排
巡考采取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视检查安排表见附件。
二、巡考内容
1.全面检查考试保障情况。
2.全面检查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
3.全面检查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
三、巡考要求
1.请教学单位、相关部门组织监考、巡考人员认真学习《蚌埠学院课程考试(考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字[2017]155号)《蚌埠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院字[2018] 62号)有关监考、巡考工作要求,监考教师要熟悉考试流程,明确监考职责,清晰记录学生违纪行为。
2.巡考小组需如实记录巡考情况。巡考结束后将相关记录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3.对巡考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成责任人所在单位(部门)核查,构成教学事故的,移交至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处理。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学督导巡视检查安排表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