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第七届教学督导员两年聘期即将届满,根据《蚌埠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院字[2018]7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八届教学督导员换届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办法
根据《蚌埠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每个学院推荐符合要求的4-5名退休或在职教师,填写《蚌埠学院校级教学督导推荐表》(一式两份),于6月10日前交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学校组织开展校级教学督导的选聘工作。
二、选聘条件
1.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及网络办公操作能力。
3.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任职时间8年以上(含8年)。
4.熟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程序,掌握学校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
5.同等条件下专业课教师优先。
6.兼职督导要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开展督导工作。
三、聘期
二年。
四、工作职责
1.课堂教学质量检查。通过有组织的随机听课(不少于4学时/周),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检查教学资料准备及教学进度情况;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对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主要检查对象为:青年教师;新进教师;学生反映教学效果不良的教师;“教学名师”候选人;申请晋升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
2.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本科教学督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检查。
3.考试检查。开展过程考核的相关检查,参加期末考试的考场巡视,检查考务管理和考风情况,并对试卷及评分情况进行抽查。
4.参与体育俱乐部、艺术俱乐部课程教学检查工作。参与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工作的过程性检查。
5.根据各院(部)的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开展实习教学专项检查活动。
6.开展学生学习效果和学风的督查,开展教学管理的督查等工作。
7.深入开展教学质量调研工作。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收集有关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检查发现影响教学质量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等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8.校本科教学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应指导督促、检查各院(部)督导小组的工作。
五、教学督导员的待遇
1.学校对校级督导工作业绩考核合格后,给予专职校级教学督导员2000元/月的工作津贴,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担任正、副组长的每月另加200元,兼职校级教学督导员以120学时/年额外计入绩效考核工作量。
2.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开展相关培训、学习交流活动。
3.学校每年对工作业绩出色的本科教学督导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校级督导员推荐表.docx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