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及时组织线上开学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3号),根据《蚌埠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的实施方案》(教务字[2020]17号)和《关于妥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务字[2020]20号),为进一步加强线上教学期间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分层分类、分段实施、线上线下、实质等效”的原则,分层分类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落实落细线上教学各环节要求和质量标准,加强校院两级线上教学督导工作,保障教学组织有秩序,教学环节不缺失,质量要求不降低。
二、工作原则
1.分层分类,加强引导。针对不同年级、不同类型课程要求和教学环节,加强督导,强化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主体责任和教学单位监管责任,提高质量意识。
2.创新方式,精准监控。根据线上教学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内容和方式,针对线上教学开展精准监控与督导,保障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
3.分级督导,确保质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和各教学单位切实做好线上教学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校院两级督导机制,确保线上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质量监控与督导分工
1.学校质量监控与督导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每天线上教学数据的统计分析;校教学督导组每天在线督察督导教师线上教学情况和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师生线上教学相关问题咨询与解答等;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在线反馈教师课前、课中、课后的教学实施情况,确保教学质量。
2.教学单位质量监控与督导
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各专业线上教学计划,督导检查所有开课课程教学资源、线上教学平台等准备情况,有序组织本单位线上教学工作,确保教师按时上课,保证学生有效学习。根据课程特点组织制定科学、可操作的线上教学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确保教学效果。对于在其他平台或QQ群、微信群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院督导组老师经与任课教师联系加入课程群或班级群后对课程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教研室负责组织审核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大纲、教学进度、教学课件、参考资料、线上作业、辅导答疑安排等。加强对教师线上教学方法和技能培训,引导教师采用多种线上教学模式混合式教学,提升线上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组织线上教学研讨活动,分享典型经验,针对线上教学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探讨交流,研究解决方案,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任课教师要做好线上教学具体实施工作,包括课程准备、课中教学、课后辅导、学生考勤、互动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和批改、学生学习情况跟踪和课程考核等,特别要强调课堂纪律,注意规范性。注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注重弘扬社会正能量。要做好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机结合,确保教学效果。
四、几点要求:
1.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对线上教学进展情况实行专人日报制度,通过大屏PC端和手机端智慧教务平台监测统计我校师生在线学习的相关数据,向学校报告当日线上教学总体情况。
2.学校教学督导组通过督导账号对智慧教务平台线上教学课程进行督导;对于在其他平台或QQ群、微信群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督导组老师经与教学单位联系,分享课程邀请码后对课程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教学督导组每日记录督导工作情况,每周提交督导工作总结,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突发问题及时报告。
3.各教学单位要履行教学质量监管责任,积极发挥学院教学督导组作用,根据本单位开课实际情况,做好线上课程督查和督导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督导,并将运行情况每3天报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4.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通过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报告、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周线上教学信息反馈和大屏PC端、手机端智慧教务平台数据分析等途径及时开展线上教学效果分析,对线上教学的总体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为学校线上教学改革和资源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