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规范和保障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以良好的考风促进学风建设,现将本次考试巡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考安排
巡考采取学校领导随机检查与相关职能部门检查组、教学督导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考安排表见附件1、附件2。
二、巡考内容
1.全面检查考试保障情况。
2.全面检查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
3.全面检查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
三、巡考要求
1.请相关单位、部门组织监考、巡考人员认真学习《蚌埠学院课程考试(考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字[2017]155号)有关监考、巡考工作要求。
2.各巡考小组需如实记录巡考情况。巡考结束后将相关记录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3.对巡考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成责任人所在单位(部门)核查,构成教学事故的,移交至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处理。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职能部门巡考安排表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教学督导巡考安排表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职能部门巡 考安排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xls
附件2:教学督导巡考安排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