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自2023年10月起调整教职工失业保险金,同时补扣2023年1月至9月失业保险金差额部分,补扣金额在2023年10月工资中代扣。上述代扣后,2023年10月份发放的工资将有所变动。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