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自2023年9月起调整教职工提租补贴,同时补发2023年1月至8月提租补贴差额部分,补发金额在2023年9月工资补发工资1中体现。上述补发后,2023年9月份发放的工资将有所变动。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