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蚌埠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公务出差原则上不得使用外单位车辆或私人车辆出差”规定,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从3月10日起,原因疫情防控需要准许自带车公务出差的规定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3月9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蚌埠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公务出差原则上不得使用外单位车辆或私人车辆出差”规定,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从3月10日起,原因疫情防控需要准许自带车公务出差的规定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