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年末将至,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我校2020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安徽省教育厅财务决算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编制时间安排
2020年度财务报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其中:省财政拨款资金延迟至12月25日;年终决算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15日,决算期间财务处暂停办理报销业务;收费暂停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5日。
二、归集2020年度预算收入
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收入进行排查清理,对学费、住宿费、租赁费及其他收入没有及时缴纳到学校财务的,督促学生和缴款单位尽快缴款,做到应收尽收。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有创收收入的要及时交财务处集中管理、统一核算,不得坐支现金,严禁私设“小金库”。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省级预算拨款中非采购指标(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要加快支出进度,在11月30日前形成支出。
已纳入预算项目未付款的,抓紧申请支付,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在12月20日前所有非政府采购指标全部形成支出。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项目,于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资金转付手续,特别是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资金。2018年度、2019年度财政结余资金(含政府采购及非政府采购资金)未支出的省财政厅将全部收回。
涉及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发展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基建维修等专项资金大额支付的,承办单位要及时推进项目落地,负责采购、审计、验收等事项的相关部门全力做好配合与服务,加大力度,共同积极推动预算执行。
四、清理往来款项
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往来款的及时核销工作,在财务处前期清理往来款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彻底清理往来款,无特殊情况不得跨年度借款。各类借款需在2020年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请各部门督促清欠各类借款;截至2020年12月20日以前已到期的应付款(工程尾款、质保金等)在2020年12月20日前办理转付手续。
五、票据清理
所有从财务处领用、借用的各类票据,须在2020年12月25日前交财务处检查、确认、核销。
六、做好年终对账和资产清理
清理核实学校各类账户的银行存款,及时做好对账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完整。
根据年终决算工作要求,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共同对学校资产进行清理核对,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同时,资产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工作。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