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皖教财秘〔2020〕6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办法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66号)的要求和学生实际住宿情况进行住宿费清算与退费工作。具体退费办法为: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按月计退,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不足30天的尾数按1个月退费。
二、退费标准
由于已返校毕业生累计住宿天数未达到30天,将与非毕业学生一样按全年住宿费的一半(即一学期)退费。具体退费标准为:住宿标准为1000元/学年的,退500元;住宿标准为800元/学年的,退400元;住宿标准为600元/学年的,退300元;住宿标准为400元/学年的,退200元。部分欠费的学生按全年住宿费的一半标准缴纳本学年第一学期的住宿费。
三、退费时间
由于住宿费的退费工作涉及学生众多,资金协调也需要一定的流程,预计退还的住宿费将于本学期放暑假前退回到学校为各位同学办理的缴纳学费的农业银行卡。敬请同学们理解配合。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退费能够成功转账,请各位同学保持缴纳学费的银行卡状态正常。
2.如有银行卡丢失、未激活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各所在学院辅导员,及时更新农行卡号,以便顺利退费。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