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车实行电子客票后获取报销凭证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2019年11月12日,第一批火车电子客票已在45个车站实施;11月20日起,第二批48个车站也已告别纸质火车票;明年全国全面推广。现将实行火车电子客票后,如何获取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取电子客票报销凭证
因公出差需要报销火车票的教职工须于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铁路客票代售点或自助售(取)票机换取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凭证与以前车票不同,票面无车厢席位信息,且注有“仅供报销使用”字样)。
二、注意事项
1.必须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换取电子客票报销凭证。
2.通过12306网站、车站窗口、自助售票机购票取得的购票信息单,仅作为购票时的信息提示,不作为报销凭证。
3.取完报销凭证后不慎丢失,铁路部门不予补办!务必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4.中国农业银行公务卡12306网上购票流程、电子客票报销指南及注意事项,详见财务处网页“服务指南”。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