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和缴存比例、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蚌房金〔2019〕12号)要求,各单位必须完善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基本信息。
请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按《2019年住房公积金年审个人信息登记表》(附后)的填报说明要求完善本部门教职工个人基本信息,于2019年7月25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部门填报后的电子表格发送财务处综合科,邮箱:175741622@qq.com。联系人:刘婧,手机:18355298905。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期完成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