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蚌埠学院2019-2021年组织收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通知,根据2019年预算编制文件精神,要求各院校填报2019-2021年组织收入。现将《蚌埠学院2019-2021年组织收入表》(以下简称《收入表》)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表》中“项目类别”、“项目名称”不需要各部门填报;收入科目中未包含的收入项目请在第13栏 “其他收入”空白处填报。
二、《收入表》中“单位留用比例”、“自定义比例”不需要各部门填报;
三、《收入表》中“2019年预算收入”、“2019年可支配收入(单位留用)”按2019年各项收入科目填报,原则上2019年预算收入=2019年可支配收入。
四、《收入表》中“2020年预算收入”、“2021年预算收入”按各年度预计数测算。
五、《收入表》中“收入项目内容说明”需填报具体的收入项目的测算、计算过程及情况说明等。
六、填报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所有收入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收入分流和私设“小金库”。凡有收入的单位、部门据实申报收入预算。
(二)各单位、各部门在编制收入预算时,要科学测算,做到不夸张、不保守。
(三)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各部门于7月30日上班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收入表》报至财务处206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1203610937@qq.com。逾期不再补报,责任自负。
(四)《收入表》也可在学校财务处主页“常用下载”中下载。咨询电话:3177266,刘景梅。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9年7月26日